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禁采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宁水政〔2010〕472号)
江宁区水利局,市长江河道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强禁采执法队伍廉政建设,促进禁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现将《关于加强禁采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的意见》印发你们,望认真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加强禁采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禁采执法队伍廉政建设,促进禁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按照局系统《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意见》(宁水党组〔2009〕5号)要求,结合禁采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禁采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的必要性
组建专门的禁采执法队伍,是贯彻落实国务院《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多年来,禁采执法人员不辞辛劳、不畏艰险,较好地完成了采砂管理任务,为维护长江南京段河势稳定和保障防洪、通航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打击非法采砂工作的不断深化,非法采砂人员由明目张胆盗采江砂,转而运用拉拢腐蚀队员、寻求“保护伞”、钻执法空子等手段,以达成非法采砂的目的,一些经不起诱惑的执法队员因此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在水利系统内外造成了极坏影响。为此,构建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廉洁执法要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强化执法过程监督,已成为禁采执法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各级都要清醒地认识到,保持禁采执法队伍廉洁,既是禁采执法工作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水利系统形象、保护执法人员的迫切需要。它同采砂管理工作一样,都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加强禁采执法队伍廉政建设的措施
1、健全完善管理机制。要把禁采执法队伍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大队负责人全力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切实配齐配强大队、中队领导,把素质过硬、意志坚定、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禁采执法一线,中队长及执法骨干原则上应由本单位正式职工担任,聘用的禁采执法队员原则上只能从事辅助执法工作。考虑到部分单位一时难以配齐,中队长可从聘用的执法队员中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择德才兼备的同志担任;在执法队员的聘用上,坚持多元化,坚持依相关规定公开招聘,掌握船艇驾驶技术者优先,受过法律法规专门培训者优先;负责禁采执法工作的大、中队领导及聘用的禁采执法队员,可定期与陆上执法人员轮岗;负责特定水域的禁采中队或班(组)要定期组织换防。
2、健全完善教育机制。廉政教育必须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在正面引导方面,定期开展廉政、勤政工作检查和评比,对在禁采执法中做出成绩的先进大、中队和个人要及时宣传表彰,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强化组织管理,认真落实支部(委)会、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队务会、定期谈心、学习教育等制度,使每名执法人员既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也感受到纪律的约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及其家属廉洁自律教育,使反腐倡廉言犹在耳、深入人心;关心一线执法人员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配置文化、生活设施,组织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在反面警示方面,以禁采执法中已经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标本组织反思教育;以其他单位发生的职务犯罪、渎职犯罪为案例组织警示教育。同时,要定期组织开展参观监狱、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启发大家莫以侥幸作赌注,莫以一时糊涂累及家庭,珍惜岗位,珍惜前程,远离危险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