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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纲要》颁布五周年政府法制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纲要》颁布五周年政府法制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的通知
(豫政法〔2009〕1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
  今年是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第五个年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加强贯彻落实《纲要》情况的信息交流和宣传,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都要高度重视对贯彻《纲要》的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好“纪念《纲要》颁布五周年宣传月”活动。值《纲要》颁布五周年之际,在全省组织开展“纪念《纲要》颁布五周年宣传月”活动,时间从2009年3月22日到4月22日。请各地各部门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采取座谈会、新闻发布会、报告会、广场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相应的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营造宣传和贯彻落实《纲要》的氛围。开展宣传月的情况,请各地各部门及时向省办报送信息。
  二、大力宣传五年来依法行政取得的成果。要围绕五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建立的制度、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结合《纲要》实施五周年总结和检查中挖掘发现的典型积极进行宣传。可以采取理论文章、科研课题、调研报告、经验材料、采访报道、新闻专题、网站论坛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要密切联系实际,突出贯彻落实《纲要》的效果。
  三、重点宣传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好经验。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过程中,要突出宣传所解决的主要问题、本地本部门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实现的目标等。对推进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典型经验、典型单位及有益的探索创新做法,要及时向省办报送信息。
  四、加大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对省市两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指导,积极推广示范单位经验,提高示范单位建设水平,力求取得新的亮点、创出新的特色,真正能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做好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信息报送和重点宣传。
  五、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看河南”宣传活动。今年,省办将继续联合省电视台、河南法制报、商都网等新闻媒体、网站,开展“依法行政看河南”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推动“依法行政看河南”主题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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