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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2011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案》


  (二)第二阶段:2月10日-5月31日

  6、结合《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修订和作风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召开,局各直属单位要认真抓好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认真制定本单位廉政教育计划,完善领导机制,落实责任分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7、由局纪检组牵头召开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排查廉政风险点,分析惩防体系建设阶段性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年度工作目标。

  8、继续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在所有直属单位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工地、进企业,培育和创建1-2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9、各单位组织一次信念教育,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或革命历史教育点参观学习,使干部职工坚守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诱惑。

  (三)第三阶段:6月1日-9月30日

  10、各单位组织一次警示教育,以观看教育片等形式,警示广大干部职工做到理想信念不能变,责任意识不能丢,监督意识不可失。

  11、利用建党90周年纪念日,各单位认真开展“一把手”上党课活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梳理存在的不足,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

  12、局纪检组结合年中廉政建设检查,开展内部廉政走访活动,广泛听取基层干部职工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上下联动,促进各单位领导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和执法为民理念,不断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四)第四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13、由局纪检室负责在局系统内组织一次“廉政诗词”征集活动,引导局系统干部职工在传统文化熏陶中,潜移默化地感受廉政文化的浸润。

  14、加强与属地司法机关沟通联系,各单位组织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教育,以鲜活的案例,提醒干部职工提高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增强免疫力。

  15、各单位以“读廉文、思廉政、树形象”为主题,组织一次“廉文读后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

  16、各单位要将《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或工作总结会议程,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自查情况体现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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