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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2011年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2)落实经费。根据中央对新时期水利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和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全新定位,对“十二五”期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进行全面测算,逐步改变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导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平不高和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状况,按水利工程实际需要增加和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对区县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维修养护经费不落实或落实率低的单位不得评为水利工程管理先进单位。

  (3)强化考核。加强检查考核,强化维修养护队伍培训和管理。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养护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突出日常维修养护检查考核。局工管处每季对全市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市属管理处和区县每月开展维修养护工作检查和考核。注重培育维修养护市场,逐步建立维修养护市场准入制度,对维修养护考核差的管理单位进行全市通报、责令改正,对不能满足维修养护要求的队伍进行清退。

  (4)推广经验。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特点,树立、总结和推广维修养护典型。流域性河道、大中型泵站、中型水闸、中型水库等要完善维修养护机制,推行以“管养分离”为主的多种有效养护模式。有计划地开展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示范段(点)建设,逐步建立规模,连点成线,高质量养护。各区县都要明确维修养护示范段(点)创建目标,按计划完成维修养护示范段(点)建设。

  (5)防治白蚁。完成白蚁防治“十二五”规划。制定白蚁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汛前、汛后检查对全市白蚁蚁害情况进行普查。对流域性堤防、水库要重点治理,分年达控,严格复查,完成白蚁防治年度任务。

  5、强化工程日常管理

  (1)加强检查观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按照江苏省堤防、水库、水闸、泵站技术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水闸、抽水站观测工作细则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工程检查,落实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建立和完善工程观测设施,定期校验和维护,按规定的观测项目和观测频次要求,加强工程观测,做好观测资料的整理、整编和分析。开展水利工程观测等规章规程的学习培训,加强对工程检查观测工作的检查考核,促进工程检查、观测规范可靠。

  (2)强化检查考核。强化和完善检查通报制度,以检查、考核、通报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区县及市属管理处每月对河道、水库、湖泊管理、涉水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养护单位等进行检查考核,形成管理月报,报市水利局。强化分级管理、考核、通报制度,提高管理工作执行力。局工管处按照定期考核通报工作要求,每季对市属管理处和区县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年中、年末对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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