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2011年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宁水管〔2011〕57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属管理处: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第一年。根据全市水利局长会议精神和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为巩固和发展“十一五”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成果,创新工程管理思路,推进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制定2011年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发展”新要求,坚持“三水统筹”治水思路,扎实推进水利工程的目标管理、规范管理、责任管理、优质管理和现代管理,实现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河道、湖泊、水库、闸站日常管理,以涉水建设项目管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水管体制改革创新、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为重点,深化水管改革发展,强化管理能力提升,建立管理规范、运行可靠、服务及时、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机制,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服务。
三、工作任务
1、强化河道、湖泊、水库、闸站管理
(1)河道管理。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审批及监管,加强水土资源开发管理,建立水域“占补平衡”补偿制度。加强河道工程检查、监测,明确河道检查、观测内容和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河道观测设施,按规定开展河道工程观测,做好河道工程检查、观测资料整编。强化河道堤身、堤顶道路、护岸控导工程、穿、跨堤建筑物、生物防护工程等日常维修养护和害堤动物防治,加强河道维修养护项目和河道安全管理,完善河道管理设施。按照目标管理、规范管理、责任管理、优质管理和现代管理要求,实行区县及市属河道管理处分级管理,做好河道巡查养护、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安全管理,强化河道管理检查考核,开展河道养护资金绩效目标考核,加强区县河道行业管理指导,全面提升河道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