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浦口区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水管〔2011〕74号、宁财农〔2011〕91号)
浦口区水利局、财政局:
你区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初步设计业经省水利厅《关于南京市浦口区石头河水利血防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水建[2011]8号)审批,经研究,现转批复如下:
一、石头河是你区境内一条通江河道,全长6.68公里。根据《全国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2009-2015年)》,省水利厅已以苏水计[2010]114号文批复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改造钉螺孽生环境,阻止疫情传播,提高河道防洪标准,对石头河桩号0+050~5+200段河道实施水利血防工程是必要的。
二、同意石头河防洪按区域20年一遇洪水遭遇长江1954年型洪水设计,排涝按20年一遇设计。主要工程内容为局部堤防加高培厚,新建桩号0+050~5+200段右岸和桩号0+050~1+150河段左岸堤顶挡墙计6.25公里,新建桩号0+050~3+450河段两侧河坡现浇砼护坡计6.8公里,拆除桩号3+450~5+200河段两侧河坡高程6.39米(吴淞零点,下同)以上原砼预制空心块护坡计3.5公里,改建为现浇砼护坡,恢复堤顶右岸防汛道路5.15公里;在桩号5+200处新建滚水坝一座。
新建堤顶挡墙墙顶高程12.2米;新建现浇砼护坡均厚10厘米,下设5厘米砂石垫层及350克/平方土工布垫层,顶高程均为9.0米,0+050~3+450段底高程为5.0~4.8米,3+450~5+200段底高程为6.39米;新建滚水坝采用C25块石砼结构,顶高程6.6米,顶宽3米。
三、该工程为水利血防工程,带螺施工土方应集中堆放、晾晒,并进行灭螺处理,防止人为引起钉螺扩散。同时,要做好施工人员的卫生防疫工作,带水作业需穿戴防护用具。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血防部门的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四、核定工程总投资1777万元。省级以上补助投资50%计889万元,市级补助444万元,你区配套444万元。经费另行下达。
五、你局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的协调管理,抓紧组织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确保工程的及早开展。施工图设计应依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进一步优化,并由你局负责审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认真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主体及水下工程验收须在2011年汛前完成,年底前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完工验收。工程完工后,及时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报市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