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水利科技重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水利科技重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宁水科〔2011〕65号、宁财农〔2011〕86号)


各区县财政局、水利局,市水利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水利科技重点项目的通知》(苏财农[201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局属各单位要重视省水利科技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确定申报项目。

  二、各区县、局属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申报程序,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各区县申报的项目须由各区财政局、水利局联合行文分别上报市财政局、水利局,水利局局属单位直接报市财政局、水利局。

  三、申报文件、“申报书”纸质件一式5份、电子件和省水利科技项目汇总表报市水利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