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成立溧水县天生桥河应急整治工程建设处的批复
(宁水管〔2011〕66号)
溧水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组建“溧水县天生桥河应急整治工程建设处”的请示》(溧水务[2011]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你县天生桥河应急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经省发展改革委苏发改农经发[2011]118号文件批复,省水利厅苏水建[2011]11号文件转批。为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同意由溧水县天生桥河应急整治工程建设处作为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行使项目法人职责。同意傅力生任建设处主任,王屏任技术负责人,骆照林任财务负责人。建设处下设工程、财务两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