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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苏地2009-B-123号地块西地块15#-21#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苏地2009-B-123号地块西地块15#-21#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的通知
(苏住建抗〔2011〕19号)


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根据《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建筑结构专业的有关专家,于2011年1月26日对你局转报的苏州中海雅戈尔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09-B-123号地块西地块15#~21#楼”初步设计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局督促业主及设计企业按照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确保该工程的抗震设计质量。并按专家组意见将修改、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报我局复核。

  附件:苏州高新区“苏地2009-B-123号地块西地块15%23~21%23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苏州高新区“苏地2009-B-123号地块西地块15#~21#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中海雅戈尔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地2009-B-123号地块西地块15#~21#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地下室整体计算可定义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并对柱进行0.2Q0调整。设计依据中GB50068-2008是否为2001,未明确;第6页仍延用GB50011-2001有误,应修改。
  2.单塔计算应释放土的约束;阳台弧梁应真实建模;顶层小柱应对角柱进行双偏压复核,并考虑0.2Q0调整。
  3.多塔设计中,各高层嵌固在地下室底板是可以的,但应满足《高规》第5.1.13条和第10.6节的规范要求,请仔细核对相关条文,并予以调整。
  4.18#、19#楼等屋面大构架应有抗震措施;15#、17#楼15轴位置平面凹进大于相应投影总尺寸30%,应明确详细的抗震构造措施。
  5.应注意首层风井、采光井与内楼梯集中布置后带来主体结构与车库顶板连接过弱的问题。
  6.荷载输入应准确,如19#楼东南角与西南角自重荷载等。

  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报市住建局复核。

  专家组组长:李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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