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质〔2011〕32号)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
针对当前大量建设工程复工,施工安全隐患凸显的实际情况,为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新的一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就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节后复工初期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即组织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开展对节后恢复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进行检查,要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提高对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把节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早、抓细、抓实。
二、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开展节后复工前建设工程安全情况的检查工作,督促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一是施工现场是否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二是上岗作业施工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书上岗;三是工地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四是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安全隐患是否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注重实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各地各单位在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和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监控,确保管控到位;对不具备复工安全条件的工程,不得复工,确保节后复工安全检查“不走过场”。
请各住建部门将本地区的节后复工检查情况于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局质量安全监管处,我局将适时对各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传真电话:65230932,电子信箱:sun_gm@szj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