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云建建〔2010〕491号)
各州市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37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云安发电〔2010〕6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安委〔2010〕5号)要求,我厅决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37号)要求,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云南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云南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郭五代 副厅长
成员:张 明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陈光瑜 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朱 旗 城市建设执法稽查处处长
邓宏旭 勘察设计处副处长
周建平 标准定额处处长
郭 敏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文国 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
三、重点内容
各州市建设局要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严厉打击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