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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陈川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陈川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政发〔201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陈川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副州长 陈 川 负责政法、人民防空、信访、法制和联系武警部队等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劳教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州信访局、州政府法制局。
联系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大理监狱和驻大理的武警部队。
分工协作(AB角)关系如下:李红卫--陈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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