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三家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洪发改社字〔2010〕23号)
青云谱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报批青云谱区洪都、三家店两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青发改文[2010]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改善居民预防保健条件,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要,同意你区洪都、三家店两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及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1、洪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南昌市新溪桥北二路10号。由两栋房屋组成,一栋三层,一栋二层,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准备对1700平方米业务用房进行装修改造。该项目总投资220万元,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地方配套解决。
2、三家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井冈山大道2号。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职工医院为基础,采取规划转型方式对其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地方配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