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段:从2010年6月开始至2010年底。以培育选树典型为专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市卫生、食药监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进一步完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长效机制,深入挖掘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各地各单位要在今年“七一”表彰的基础上,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充分展示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形象,努力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第二时段:从2011年1月开始至2011年7月。以喜迎建党90周年为专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更好履行职责,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展示党员风采。2011年“七一”前夕,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继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逐级择优推荐上报苏州市委表彰。
第三时段:从2011年7月开始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以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为专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各级党组织要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苏州市卫生局党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并择优推荐先进典型上报苏州市委表彰。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中央和省、市委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根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确定,隶属于苏州市卫生局党委的机关、直属(代管)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同时,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苏州市卫生局党委负责全市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苏州市卫生局党委成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党委(总支、支部)统一领导,党务部门和有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各基层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医药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指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加强行业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2.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工作,注重选树的典型对党员群众思想上有触动,让大家感到可亲可近、可学可比,充分发挥其导向、示范和激励作用。各地各单位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基层医药卫生单位开展活动的新鲜经验和成效,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基层党建工作方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导向。苏州市卫生局党委将在局网站开辟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加强对各地各单位一些好的做法、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做人民满意健康卫士,积极为推动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