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卫生、食药监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卫党[2010]28号)
各直属(代管)单位党组织:
现将《关于在全市卫生、食药监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在全市卫生、食药监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对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卫生、食药监系统的实际,现就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医药卫生改革发展大局,以“固本强基创先进、岗位奉献争优秀、全力以赴促医改”为主题,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筑牢坚强堡垒,促进事业发展”活动,在党员中开展“展示先锋形象、争当健康卫士”活动,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三区三城”实践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力争我市卫生、食药监工作在人才学科建设、效能效率建设、依法行政监管、文明行业创建、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二、明确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市卫生、食药监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1.推动科学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医药卫生政策和医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要求,创造性地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中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要结合各地各单位在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中制定的发展规划、明确的思路、提出的整改举措,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促进社会和谐。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白求恩精神,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在推进医改进程中,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带头排查矛盾纠纷,带头做好化解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卫生、食药监系统工作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发挥医改的主力军作用,在急难险重和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面前担当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