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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推进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着力扩大绿化面积。大力建设公园、广场绿地、社区绿地,切实抓好拆墙透绿、拆栏亮绿、见缝植绿等绿化工作,使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三项指标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和要求。

  (四)实施美化亮化净化工程。依法拆除违章建筑、超期临建和影响市容市貌观瞻的建筑,刷新改造临街建筑,整治规范门店牌匾和各类架空管线。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完善交通标识。新建改造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理顺环卫管理体制。杜绝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和车辆乱调头、乱截客等现象。亮化城市主次干道和出入口,美化城市各类建筑物和设施。

  (五)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抓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抓好小餐饮(小食品)店、小网吧、小美容美发厅、小洗浴(浴足)、小旅店等硬件设施达标。抓好消毒保洁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行为形成率以及居民饮水达标、餐饮业食品量化分级管理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城区大中型宾馆、餐饮业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检查评比活动,普及卫生知识,强化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公共卫生管理水平。

  (六)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抓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抓好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医源性污水排放、门诊日志规范建设以及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处置管理工作。同时,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健全防灭队伍,规范资料管理等工作。

  (七)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综合整治水、气、声、尘,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重点改造城区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开展汽车尾气监测整治工作,加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扬尘和各类噪音的监管。继续实施水源地综合治理。医疗废弃物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部达标。

  (八)搞好单位、社区和农村卫生。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和单位社区环境卫生为整治重点,全面实施居民巷道硬化、村容村貌整治、旱厕改造、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要把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作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计划和目标任务,夯实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明确、落实到位的创建工作体系,真正做到领导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监督检查落实、时限落实和奖惩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市双创办、爱卫办要根据各县的创建情况,对照验收标准与省爱卫办进行衔接,积极指导各县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开展模拟自查、业务培训、专项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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