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衡阳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衡政办函[2011]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应急委的具体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及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积极组织应急演练,广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耒阳市人民政府等24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各级各单位要学习先进,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为构建和谐衡阳推进人本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2010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