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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百政发〔201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县(区)人民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三项建设”,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职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持续下降,出色完成了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田林县等12个县(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各县(区)人民政府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推动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取得新的更大的优异的成绩,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百色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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