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0〕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渭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渭南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100号),设立渭南市地震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 职责调整
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震情跟踪工作,做好辖区内地震台站(点)的上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收集、上网有关地震监测资料和周边市县地震遥测台网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二、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
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管理监督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拟订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加强地震重点台站(点)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收集、上网有关地震监测资料和周边市县地震遥测台网信息,实现资源共享;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典型地震遗址、遗迹。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全市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抗震设防要求,管理以地震动参数(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全市地震灾害预测;组织拟定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组织拟定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震应急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