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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沿江北大道与沿江中大道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沿江北大道与沿江中大道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111号)


市政公用集团:

  报来洪市政公用投字[2010]16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沿江北大道与沿江中大道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编制内容。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程建设对于进一步完善老城区路网,打通沿江北、中大道的“断头路”,缓解抚河路交通压力具有重要作用,同意实施沿江北大道与沿江中大道连通工程。

  二、建设地点:工程建设分沿江中、北大道连接线、抚河路和民德路西延线三部分。沿江中、北大道连接线起点为沿江中大道中山西路平交口,终点接沿江北大道八一桥南桥头立交;抚河路起点位于抚河北路民德路平交口,终点接沿江北大道八一桥南桥头立交;民德路西延线起点位于抚河路,终点至沿江中、北大道连接线。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全长约4.4公里,宽15米-37.5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建筑、通风、绿化、消防、排水、电气、自控系统和拆迁等工程。

  四、主要技术标准:

  (1)沿江中、北大道连接线

  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荷载标准:构筑物-公路Ⅰ级,人群-5KN/㎡、路面:BZZ-100KN、道路建筑界限:机动车道净空高度>5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净空高度>2.5m、暴雨重现期:1年、地震烈度:Ⅵ度,地震动峰加速度值为0.05g

  (2)抚河路

  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荷载标准:构筑物-公路Ⅰ级,人群-5KN/㎡、路面:BZZ-100KN、道路建筑界限:机动车道净空高度>5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净空高度>2.5m、暴雨重现期:1年、地震烈度:Ⅵ度,地震动峰加速度值为0.05g

  (3)民德路西延线

  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荷载标准:构筑物-公路Ⅱ级,人群-5KN/㎡、路面:BZZ-100KN、道路建筑界限:机动车道净空高度>4.5m;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净空高度>2.5m、暴雨重现期:1年、地震烈度:Ⅵ度,地震动峰加速度值为0.0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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