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地·中央广场》项目A区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70号)
上海绿地集团江西申江置业有限公司:
报来要求对红谷滩《中央广场A区》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和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红谷滩新区红谷大道以西,丰和大道以东,会展路以南,世贸路以北,中央广场的中部地块内兴建,总用地面积24233平方米。
2、本次审查的工程为59层双塔一类高层办公楼建筑,二栋四层附楼及三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290944.85平方米,其中地下层建筑面积65412.8平方米。
3、容积率:9.55
4、建筑密度:23.69%
5、绿地率:10.36%
6、汽车泊位:770个,其中地下750个、地面20个。
7、按《
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计算非机动车泊位数,并合理设置地下、地面泊位。
8、主楼与附楼距离应满足防火间距的要求;其地下室与红线的退距应符合(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第2.2.4条)要求。
二、单体建筑
1、建筑设计
1.1该办公楼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紧凑、交通组织合理,原则同意所报的单体建筑设计。
1.2建筑区域功能
1)本工程地下共设三层。其中地下一层为商业、设备用房、车库及夹层非机动车库,地下二层为设备用房及车库,地下三层为设备用房、车库。
2)两塔楼首层为入口大堂,二、三层为设备用房,物业、商务中心及夹层贮藏室,四层设酒廊、会议室,五层至五十九层设四个办公区域,六十层为屋顶及部分设备用房,六十一层、六十二层为设备层,六十三层为电梯机房,其中十六层、三十层及四十五层为办公区域的避难层;A塔楼在五十八层为办公观光层及五十九层为俱乐部会所。
3)两栋附楼首层为大厅及商业,二至四层设厨房、餐厅。
1.3、地下车库汽车出口坡道与道路边缘应设≥7.5米缓冲地带。
1.4、地下室B3层的设备用房位置设计,偏离负荷中心不利于管道铺设,B2层中工程部的设置至疏散距离超过40米,应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