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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南昌市群众艺术馆项目建设地点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南昌市群众艺术馆项目建设地点的批复
(洪发改社字〔2010〕36号)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昌市群众艺术馆建设地点的请示》(洪文字[2010]54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洪府厅抄字[2010]403号抄告精神,同意南昌市群众艺术馆建设地点由原红谷滩新区红角洲片区A-31地块,调整到西湖区朝阳新城C10-01地块。调整后南昌市群众艺术馆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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