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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城东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9年城东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153号)


青山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2009年城东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湖发改综字[2010]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昌市2009年城东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编制的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意兴建2009年城东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项目位于昌东大道以东、罗家二路以南,总用地面积145.5亩(含规划路6亩、公共绿地39.5亩)。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21778.16m2,其中:经济适用房101716.58m2(1427户),安置房10297.74m2(132户),商业建筑5374m2,社区服务及物业用房786m2,幼儿园1587m2,门卫、垃圾站及变电室270.80m2,架空层1746.04m2。共26栋建筑,其中:6层多层住宅楼3栋,11层单元式高层住宅楼14栋,18层单元式高层住宅楼2栋,幼儿园、管理用房、垃圾站各1栋,沿昌东大道布置了4栋一层和二层的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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