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香域中央B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香域中央B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156号)


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江西联泰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香域中央B区”项目核准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鉴于所申报项目前期工作业已就绪,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兴建香域中央B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红谷滩周边区B-4-1,碟子湖大道与红谷六路交叉口东北角以东地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0#、11#楼为11层住宅,12#楼为16层住宅,13#楼为10层商业写字楼,幼儿园为3层建筑。地下室设汽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36982.8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8020.4平方米。

  四、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655.2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4012.11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