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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汇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翠湖嘉园住宅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汇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翠湖嘉园住宅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160号)


江西省汇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报来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鉴于所申报项目前期工作业已就绪,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兴建翠湖嘉园住宅小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洪都北大道1131号,东面为省外贸储运仓库,南面为省旅游商贸学院,西面、北面为省环保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2#楼为28层,3#楼为27层,4#楼为26层一类高层住宅楼,地下室为设备用房和平战结合汽车库。总建筑面积86414平方米,其中地下室16522平方米,架空层1947.6平方米。

  四、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3680.4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4626.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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