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深圳市出口商品发票(保留式样)
发票票面采用平推式打印设计,规格为235mm×304.8mm,联次为五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出口单位记账联、税务机关存根联、海关存查联。无开票面额限制。
(五)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保留式样)
发票票面采用平推式打印设计,规格为241mm×177.8mm,联次为六联,依次为发票联、抵扣联、报税联、注册登记联、记账联、存根联。无开票面额限制。
(六) 发票换票证(保留式样)
手写版发票,规格为220mm×120mm,联次为四联,依次为存根联、换票联、抵扣联、税务机关存查联。无开票面额限制。
(七) 海洋石油企业专用发票(保留式样)
发票票面采用平推式打印设计,规格为235mm×304.8mm,联次为五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帐联、发票联副联、记帐联副联。无开票面额限制。
三、新版普通发票防伪特征
新版发票将实施应用综合多层次防伪措施,主要防伪特征如下:
(一)防伪纸张。使用干式复写背涂紫色纸和海门干式复写单色斜纹背涂纸,背面印有“深圳国税”及“税徽”防伪图案;
(二)防伪油墨。监制章使用防伪油墨印制,在紫外灯下呈现橘黄色反映。票面上印有无色荧光的版面面额标识,在紫外灯下呈现黄色反映。
(三)电子防伪识别技术。在票面印有含特殊防伪油墨的面额标识,可以通过专用电子仪器识别。
“新版普通发票”的具体防伪措施,纳税人及消费者可登录深圳国税网站(www.szgs.gov.cn)查询。
四、相关业务调整
(一)除“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外,“新版普通发票”必须安装“深圳市国税局新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并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开具。开票软件可登录深圳国税网站下载。
(二)2011年1月1日起,企业衔头发票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开具发票,纳税人应安装使用“深圳市国税局企业衔头发票开票软件”打印发票并报送信息。因统一开票软件未能满足使用要求而自行开发软件打印开具发票的,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原印制的企业衔头发票可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
五、有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