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科·青山湖名邸》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17号)
江西万科青山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要求对《万科·青山湖名邸》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中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广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地下人防工程)联合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和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青山湖以北,丹露路以南,江纺住宅区以东,规划水渠西地块内兴建。总用地面积97061.32平方米,总户数790户。
2、本次审查的1#、2#、63#、64#楼为超高层住宅楼,60#、62#、65#、67#楼为一类高层住宅楼,3#、61#、66#楼为2层公共建筑。地下室为设备用房和平战结合汽车库。总建筑面积114158.4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6187.75平方米。
3、容积率:1.4。
4、建筑密度:23.6%。
5、绿地率:35%。
6、汽车泊位:799个,其中地面312个,地下487个。
7、该项目总平布置合理,原则同意该小区总体布置。
8、应完善竖向布置、管线综合设计,布置青少年和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
9、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接。
10、计算非机车泊位数,并合理布置地面、地下泊位。
二、单体建筑
1、该项目套型设计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套内居住空间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原则同意所报的单体建筑设计。
2、建筑节能应参照公安部、建设部公通字[2009]46号《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外墙及架空楼板,建议采用无机不燃保温材料保温。
3、地下汽车库应设2个独用的人员安全出口。车库出口坡道净宽考虑≥7.0m。
4、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地下人防工程口部功能房间设置应优化。
5、建议社区配套用房设无障碍厕位及二楼卫生间。
6、建议幼儿园二楼设置公用卫生间,衣帽间面积应大于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