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工业企业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的公告[失效]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编码:
  纳税人名称:                          所属税务机关:

税种

增值税

 

经营情况

1.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核算,各分支机构在总机构领导下统一生产经营 □ 是  □否

2.总、分支机构的行业类型为工业性质或总机构为管理机构,分支机构为工业性质       □ 是  □否

3.总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是  □否

4.总机构能够正确提供税款分配的比例计算依据                      □ 是  □否

5.总机构为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企业                     □ 是  □否

6.总、分支机构上一年度增值税入库税款合计     万元

7.总、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申报的全部销售收入合计金额    亿元

消费税

 

申请类型

首次申请

 

变更申请

 

汇总申报企业清单

机构类型

消费税

新增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税款分配比例计算指标(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应付职工薪酬

水电费支出

总机构

 

 

  

 

 

 

分支机构1

 

 

  

 

 

 

分支机构2

 

 

  

 

 

 

分支机构3

 

 

  

 

 

 

合计

 

 

  

 

 

 

申请人声明

此申请表是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并对所填报的经营情况及数据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