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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9〕28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做好并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负有公开义务的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法定职责,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42号)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做好并公布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特区、区政府以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应于2009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地、本部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了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推动全市工作,各县、特区、区政府以及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应于2009年4月10目前将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
  二、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概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要全面、数据要翔实、分析要到位,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早做好准备,建立数据台帐,认真组织编写,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按时准确上报并公布本地、本部门年度报告。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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