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9〕47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八日
六盘水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工作的各项部署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市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少荣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蔡军、市安监局局长周文武任副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委办,负责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三项行动”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文武同志兼任。各县、特区、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