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流感疫苗采购、储备、分配、接种管理等工作,为流感大流行应对提供及时有力的疫苗保障。
(2)疫苗使用优先人群
大流行期间的疫苗使用,优先考虑保护为社会提供基本服务的人群和老人、儿童等高危人群,降低流感新亚型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3.抗流感病毒药物准备
(1)药物储备
市卫生局负责拟定药物储备的品种和数量,报送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储备。药物储备和调用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医药储备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2)药物使用策略
抗流感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人群包括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
药品使用和预防性用药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治疗性用药由乡(镇、街道)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书使用药物。
4.医疗救治机构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定点医疗救治机构,收治新亚型流感病毒感染病例和流感大流行发生后的危重病人,并制定、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的工作预案。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收治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迅速解决,确保达到定点救治条件。
5.人员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等专家参加的技术指导组和以临床医学专家为主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本辖区流感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
定点医疗救治机构要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危重病人的救治。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组建由素质高、业务精的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小分队。
6.技术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专业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
市级每年对县级流行病人员和实验室人员至少组织一次技术培训,县级也应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启动应对准备阶段工作后,立即组织一轮次加强培训。
各级卫生部门要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7.经费和物资准备
各级卫生部门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安排审议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及时落实相应经费,保障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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