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岳阳市十五中进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的复函
(湘政教督函[2011]1号)
岳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你们《关于请求暂缓对我市十五中进行省级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我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省教育行政管理业务部门的意见,并报省教育厅相关厅领导审定,你市十五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已延缓两年,2011年不再推延。希望你们督促学校抓紧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并指导学校对照《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2011年迎检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