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少数单位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消防法制观念不强,尤其对新《
消防法》认识上还停留在旧法的层面上,对消防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够,责任心不强。
二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强。尽管各县、特区、区在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已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消防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现有的抢险救援力量需逐步适应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需要。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今年专项整治工作比较多,任务相对较重,各县、特区、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开展工作不扎实、领会上级安排部署不透彻、消防联动执法配合不好等问题,从而导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普遍存在整治目标不明确、整治力度不大、专项整治操作性不强,在检查中发现,各县、特区、区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进度较为缓慢,整改率不高。
四是基层消防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新《
消防法》实施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派出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从检查情况看,各地派出所未按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农村、社区、“三合一”场所及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五是消防联动执法制度执行不力。各县、特区、区在开展消防工作中还存在消防联动执法相关单位配合不够,联合执法工作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目前,“中国凉都?六盘水消夏文化节”和建国60周年等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将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继续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苗岭二号”等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找准不足,查缺补漏,进一步加强各类火灾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是切实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在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一旦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将会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各县、特区、区要高度重视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工作,在加强监督执法的同时,要注重引导经营、使用单位加强和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