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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2008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加强监督检查,有力维护全省粮食流通秩序

  2008年,各地认真贯彻省局提出的“保障粮食安全,必须一手抓宏观调控,一手抓市场监管”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粮食流通各类监督检查。全年省局部署安排粮食流通专项检查活动共计14项,各地对这些专项监督检查活动都有组织按时落实,开展各项检查活动2728次。全省开展的粮食经营者落实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的督查工作,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出库专项检查工作,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和地方成品粮油充实情况的督查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全省粮食市场安全保供工作。全省开展的夏、秋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检查,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稻谷临时存储收购的检查,有力地推进了国家惠农强农政策的落实,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

  三、突出质量监督,努力创建粮食安全消费环境

  各地认真组织粮食质检机构对全省收获的稻谷和小麦进行质量与原粮卫生检测;加强各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质量检查;建立储粮药剂使用备案制度,规范储粮药剂使用;加强粮食库存环节的监管,确保库存粮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认真完成上级交办和投诉举报粮食质量案件查处工作,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市场粮油质量巡查,“放心粮油”质量抽查,保障了全省人民群众吃粮安全。南京市粮食局组织粮油质量检测所,主动开展粮食质量督查活动,每月确立一个重点、出一份粮油质量品质测报,掌握了粮油质量监管的主动权。泰州等市粮食流通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当地粮食、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对粮油市场开展“七查、七看”检查活动。无锡、镇江等市还会同教育、工商部门对全市开展学校餐用粮油质量检查活动。无锡市、泰兴市在全省粮食行业率先实施粮油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各地结合市场实际,组织了对粮油食品、复制品的专项检查,依法对个别无粮油经营资质和违规经营的企业进行了查处,提高了粮油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保障人民群众吃上健康放心的粮油。

  四、实施行政处罚,营造依法经营的社会环境

  2008年,各地按照省局提出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止12月底统计,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665家购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暂停和取消粮食收购资格14例、警告99例、责令整改333例、移交其他部门170例、罚款49例、罚款金额12.5万元,协助其他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粮食1030吨。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全省绝大部分市、县行政处罚工作已经起步。南京市根据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了一起粮食污染案件;海安县开出了罚款5万元全省最大的一笔罚单;楚州区深入查处“地下粮库”。各地通过不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维护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营造了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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