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局关于2008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苏粮检〔2009〕11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强化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依法管粮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和《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考核细则〈试行〉》,我们近期组织对2008年度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分级考核。从考核情况看,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紧扣粮食安全保供和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这一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局和省局《2008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大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省粮食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我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上作了典型介绍。经综合考核,省局和镇江市粮食局、泰兴市粮食局、海安县粮食局被国家粮食局评定为2008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南京等5个市级粮食局和南京江宁区等13个县级粮食局,被评定为2008年度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基础建设,县级监督检查机构建立率达100%
2008年是全省县级监督检查机构建设攻坚克难之年。针对全省仍有少部分县级监督检查机构尚未建立的实际,在年初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省局明确提出2008年实现全省县级监督检查机构建立率必须达到100%的目标,通过上级推动、实行考评一票否决制、通报批评和有关县主动努力,截至2008年12月底统计,全省最后一批10个县级粮食局经当地编办批准设立了监督检查机构。至此,全省省、市、县三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构全部建立,超前完成了国家粮食局有关监督检查机构建设的序时要求。在县级机构建立中,有关市粮食局做了大量的工作。无锡、淮安市粮食局主要领导亲自与未成立机构的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南京市在帮助县级粮食局建立机构的同时,还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积极争取市编委等相关部门支持,成立了编制达7人的“南京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泰州市粮食局狠抓监督检查专职人员充实工作,2008年新调配监督检查人员4人。继无锡市及所辖县(市、区)后,泰州和徐州市部分县配备了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车辆,发挥了宣传依法管粮和提高行政效率的作用。2008年,省局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中查找的问题,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江苏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办法(试行)》、《江苏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修改完善了有关制度,推广了镇江市实行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