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能够按照中心要求接受委托,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专家的条件
热爱并熟悉知识产权领域工作,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专家按专业分为经济管理专家、工程技术类专家和知识产权类专家三类,条件如下:
1.经济管理类专家
具有资产评估资格或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员;熟悉外经贸、投资和技术转移,从事经济管理研究、产业管理研究,具有高级职称(职务)的专业人员。
2.工程技术类专家
具有高级职称(职务),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技术业务骨干,优势行业、支柱产业、重点领域的技术带头人优先入库。
3.知识产权类专家
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研究,具有高级职称(职务);从事知识产权诉讼、代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或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业人士。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加入我中心维权援助协作机构库的单位应认真填写《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协作机构申请表》,经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核实盖章,并附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机构执业资质证明;
4.主要工作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5.近两年的主要工作业绩情况。
(二)申请加入我中心维权援助专家库的人员应认真填写《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专家申请表》,经所在工作单位、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等核实盖章,并附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3.获得奖励证书复印件;
4.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复印件;
5.国内外学术团体和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
本次组建协作单位库和专家库采取自愿申请与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积极发动符合要求的机构和人员申请入库。
(二)审核
我中心对各申报单位送交的资料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专家入选专家协作机构授牌并签订合作协议,向受聘专家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