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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粮食清仓查库省级复查工作动员会议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粮食清仓查库省级复查工作动员会议的通知
(苏粮产〔2009〕10号)


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林厅、省审计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农发行、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省粮食集团,各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省清查工作正有序开展。4月5日之前,已全面完成了县级自查工作;市级普查工作目前正加快推进,预计4月15日前可以结束;4月18日,将转入省级复查阶段。目前,省级复查各项准备已经就绪。为切实做好省级复查工作,定于4月17日召开省级复查工作动员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省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杨根平同志部署省级复查工作;

  2、对抽调参与省级复查人员,按照“部门联动、上下结合、统一抽调、混合编组、相互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进行编组,并根据随机抽样结果,进行复查组与复查地区的对应安排;

  3、对复查人员实行工作分工。

  具体会议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参会人员

  1、省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2、参加省级复查的所有检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

  会议特别邀请省人大农经委、省政协财经委负责人莅会指导。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4月17日中午12时前

  会议时间:4月17日下午3时,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南京市京华大酒店(南京市山西路53号)

  四、其他事项

  1、为切实做好省级复查工作,省查库办制定了《2009年江苏省清仓查库省级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现随文印发(具体见附件3),供参加省级复查的各位同志尽早熟悉。

  2、本次会议结束后,检查人员将于4月18日上午7:30在京华大酒店集中出发,分赴各地实施检查工作,请各位代表携带好日常生活用品(市区的同志不安排驻会)。

  3、抽调参与省级复查的市、县工作人员由各市粮食局负责通知,确保按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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