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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及含乳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及含乳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卫监督〔2010〕21号)


各市、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日前,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就进一步加强乳品及含乳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问题乳粉流入市场和餐饮环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管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和市食安委工作要求,现决定在我市餐饮服务环节全面开展乳品及含乳食品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此次问题乳品及含乳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乳品及含乳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重点问题。各地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及含乳食品集中清查行动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一项任务,抓紧抓好。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将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通过专项行动,彻底摸清餐饮服务环节乳品及含乳食品使用情况,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餐饮服务环节不存放、不使用、不隐匿含三聚氰胺的问题乳品及含乳食品。
  二、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清查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从2010年7月15日~8月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督查阶段(7月15日~25日)、整改阶段(7月26日~8月5日)、总结阶段(8月6日~8月8日)。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清查行动,加强与当时食品安全牵头部门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联系,防止上游环节问题乳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要对辖区内各餐饮单位(含集体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摸底检查,查清乳品及含乳食品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乳品及含乳食品,要监督其立即停止使用,即予以封存,及时报告,不得私自处理,并追查问题乳品的来源,依法严肃处理。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对未按规定建立进货台帐的餐饮服务单位,要责令进行整改。
  三、做好应急处置及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协调,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餐饮服务环节一旦发生突发性问题乳粉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负面影响和损失。要建立监督检查周报和紧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涉嫌问题乳品事件,各地要在最短时间内上报地方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同时,上报市局。要规范信息发布行为,此次专项行动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并在各级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依规发布相关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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