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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示制度的通知

  3.服务流程

  服务项目名称:慢性病管理
  1.服务对象
  辖区内本地户籍及非本地户籍(在本辖区居住6月以上)3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和恶性肿瘤等慢性病人。
  2.服务内容
  开展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组织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筛查工作,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进行随访管理,包括询问病情、体格检查及提供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对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评估、量化管理和心理健康指导。
  3.服务流程
  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测血压、血糖,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类干预→按期随访、调整用药或建议转诊

  二、计免接种室
  服务项目名称:预防接种
  1.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2.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规定的疫苗免疫程序,为适龄儿童(含流动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一类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11种。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组织下,开展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和群体性接种工作,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发现、报告和协助调查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3.服务流程

  三、儿童保健室
  服务项目名称:儿童保健
  1.服务对象
  本地户籍3岁以内儿童及非本地户籍3岁以内儿童(父母非本地户籍在本辖区居住满半年的)。
  2.服务内容
  为0-36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3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服务。
  3.服务流程

  4.便民措施
  儿童系统管理已纳入苏州市母婴阳光工程,符合条件的儿童到各地妇幼保健机构领取服务免费券,凭券到所在地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免费服务。

  四、妇女保健室
  服务项目名称:妇女保健
  1.服务对象
  辖区本地户籍孕产妇及非本地户籍在本辖区居住6月以上的孕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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