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计免接种室: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一类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等。
(3)儿童保健室: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4)妇女保健室: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进行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后访视。
(5)精神卫生室: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三、公示要求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2010年8月20日前公示九大类22项中直接为群众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动向社区居民宣传免费服务内容。各单位可通过制作告示牌、电子屏幕滚动字幕、设置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同时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监督检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示实行逐级督导制度。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情况进行督导;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各市、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示制度进行督导;对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有关部门或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当地群众主动参与监督,认真受理和处置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大厅公示内容
附件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室公示内容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大厅公示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 实施单位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为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及慢性病人为重点建立健康档案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2)定期更新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
二、健康教育 (3)设置并定期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 乡镇医院、预防保健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