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苏州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医〔2010〕57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中医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根据省中医药局《关于2009年江苏省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苏中医综〔2010〕20号,我局已转发)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09年苏州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马郁
联系电话:65225224
电子邮件:szmy120@163.com
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2009年苏州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根据《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2009年江苏省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中医综〔2010〕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中医药方针政策,加深广大群众对中医药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认同。
(2)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和知识,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知识需求,进一步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广健康生活理念。
(3)扩大中医药的影响,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二、项目主题
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发展,共享健康美好生活。
三、项目范围
全市12个县市、区,全市各中医医院。
四、项目内容
(一)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
1.活动组织
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当地巡讲活动的统筹协调,遴选、组织有关专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巡讲活动。可将此专项活动与日常中医药知识宣讲工作结合起来,发动各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形成有专题、有规模、有影响的系列活动。
2.巡讲内容
主要内容为:中医药方针政策、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中医药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医药历史文化知识等,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讲座专题。
3.听讲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