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府发〔2009〕18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08〕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
行业协会商会是由同行业、同领域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者、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自愿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法人,是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沟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维权作用。目前,我市现有行业协会商会100余家,在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政府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拓展合作与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存在着起步晚、规模小、覆盖面窄、发展不平衡、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配套、管理体制不完善、行政化倾向严重、结构不合理、职能发挥不到位、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标。将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在全市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职能突出、代表性强、公信力高、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际惯例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到2013年,行业协会商会布局调整到位,基本形成行业覆盖广泛、门类齐全的发展格局,走上法制化、民主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