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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府办发〔2009〕97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市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国60周年庆典各项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力做好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以赴做好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别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制度、措施、资金、责任人同步落实,全力防范各类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防止节后安全生产事故反弹。
  二、认真组织开展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1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9〕158号)精神,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市府办发电〔2009〕5号)要求,切实组织开展好国庆前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集中精力,组织力量,认真总结本地区、本行业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强化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的落实,认真梳理分析当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紧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暂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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