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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开展宣传培训。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肉品科学消费知识,增强全社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品牌消费意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肉品消费观念,逐步改变传统的消费习惯。大力向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肉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其守法经营意识。积极宣传"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内容和目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制订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从业人员、生猪屠宰行政执法人员、屠宰行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专业操作水平和能力,确保屠宰加工肉品质量安全。

  六、附则

  本实施意见由苏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苏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设置表

序号

地区

定 点 数 量

2010年10月

2013年

2015年

1

市城区

2

2

2

2

高新区

2

1

1

3

工业园区

1

0

0

4

张家港

10

10

7

5

常 熟

12

9

5

6

太 仓

4

4

4

7

昆 山

3

3

3

8

吴 江

12

9

7

9

吴中区

12

10

6

10

相城区

9

7

5

合 计

67

55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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