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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锦绣春天项目核准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锦绣春天项目核准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18号)


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锦绣春天”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鉴于所申报项目前期工作业已就绪,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兴建锦绣春天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京东大道以东城东控规A-26地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3#、4#、5#楼为27层一类高层住宅楼,2#、5#、7#、8#楼为28层一类高层住宅楼,9#楼为29层一类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156585.65平方米(含架空层3994.82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8599.15平方米。

  四、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1696.7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82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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