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央央春天项目核准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26号)
江西省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央央春天”项目核准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鉴于所申报项目前期工作业已就绪,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兴建央央春天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和阳明东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地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楼为40层写字楼,2#楼为31层住宅楼,3#、5#至9#楼为28层-32层住宅楼,均设2层地下室为设备用房及机动车车库,人防设于地下二层。总建筑面积为195405.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8456.0平方米。
四、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0689.1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1.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