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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目录指南3

事项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年度投资计划)的审批(权限内)

事项类别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

受理机构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决定机构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条件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办理条件

采用直接投资和注入资本金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理条件

1、采用直接投资和注入资本金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

2、完成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三、年度投资计划审批办理条件

需申请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政府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申请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审批申请材料

1、规划、国土、环保、财政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的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申报审查表;

2、由具备符合相关规定的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符合国家规定内容与深度要求的项目建议书;(一式3份)

3、建设项目所属地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或市直

部门、企业的请示;

4、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材料

1、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查意见;

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

意见;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4、按照国家规定有效的项目资本金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的承诺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6、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一式3份);

7、建设项目所属地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或市直部门、企业的请示;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年度投资计划审批申请材料

1、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2、土地部门已经完成土地划拨或出让手续的材料,项目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施工条件的材料;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4、缴纳有关税费的证明;

5、市政府投资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

6、建设项目属地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或市直部门、企业的请示;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室(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林水利项目:农村经济科;工业、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工业与高技术产业科;交通、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能源与基础产业科;资源环境项目:资源环境科;三产、服务业项目:财政金融贸易与服务业科;社会事业项目:社会发展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退回申请材料,告之项目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相关权利、投诉渠道;需要补充资料的,开具《补充资料通知单》以书面形式告之申请人。

(三)时限: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

(一)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项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项目的规划、用地、环保、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审核,涉及其它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逾期没有反馈意见,视为同意。项目符合条件的,相关业务科室起草批复文件报分管委领导。

(三)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分管委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签发相关业务科室起草的批复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相关业务科室并说明原因。

(三)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告之、出件、归档

(一)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通过审批的,出具批复文件,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通知项目申请人到本科室取件。未通过审批的,将未通过的理由及项目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之申请人,并将未通过的申请材料退还项目申请人。

2、按要求将材料立卷归档。

(三)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期限

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不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估论证及上报市政府审批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表格下载

/

监督检查

委监察室:28686343

咨询渠道

www.zzfgw.gov.cn/

责任追究

按《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

及地址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地点: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乘车线路

乘17、16、26、35路公交车泰山路口,下车后往天元大桥西头走100米。

在线申报

正在建设中

状态查询

www.zzfg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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