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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株洲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目录指南2

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事项类别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

受理机构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决定机构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规模标准以上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并具备下列条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已获批准,建设用地征用手续已经办妥;  

2、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有满足需要的技术资料。

申请材料

  1、项目已经获得许可(审批、核准、备案)的有关批复文件(具有特殊情况拟提前招标的需提交有关说明材料);

2、项目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招标代理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提交开发资质;

3、应当依法招标的项目申请不招标的,须符合《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最后一款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属《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强制招标范畴的项目,应当提交项目建设内容不属强制招标范畴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

4、项目单位申请自行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有项目法人资格,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5、项目单位拟邀请招标的项目:非国有企业应当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证明企业性质和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性质;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说明拟邀请招标的范围及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2、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受理登记,并于当日交行政审批科负责人进行审查,审查后转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3、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当日退回申请材料,告之项目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相关权利、投诉渠道;需要补充资料的,开具《补充资料通知单》以书面形式告之申请人。

  (三)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

(一)岗位责任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审查项目申请人申报材料,对项目申请人单位性质、项目性质、项目核准(备案)有关情况、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进行项目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起草项目招投标核准批复报分管委领导,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受理人并说明原

因。

(三)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分管委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签发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起草的项目招投标核准批复文件,交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三)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告之、出件、归档

(一)岗位责任人: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政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通过审批的,出具经核准的《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表》,并通知申请人到窗口取件。未通过核准的,将未通过的理由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之申请人,并将未通过的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2、按要求将材料立卷归档。

(三)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表格下载

http://www.zzfgw.gov.cn/

监督检查

委监察室:28686343 

咨询渠道

28680831

责任追究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九章执行

办公时间

及地址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地点:株洲市政务中心二楼

乘车线路

乘2、21、28、45路公交车黄河路口,下车后沿黄河南路南行约50米

在线申报

http://www.zhuzhou.gov.cn/网上办事大厅

状态查询

http://www.zhuzhou.gov.cn/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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