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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苏州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3.加强典型引路,利用《健康苏州》杂志和和其他新闻传媒,组织开展对2010年评选出的苏州市“十佳”国家卫生镇和“三十佳”江苏省卫生村的专题宣传,充分展示创卫成果,促进卫生镇、村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城乡卫生基础设施。
  1.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2010~2012苏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重点解决城乡群众普遍关心、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建立覆盖城乡的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完成行动目标任务。
  2.加强农村卫生户厕使用管理,巩固农村改厕成效,在有条件的地区继续开展生态卫生户厕建设,推广生态湿地和集中式粪水处理技术,新建2000户生态卫生户厕。
  3.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按照全国爱卫办制定的《2011年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技术方案》要求,各市和吴中区、相城区和高新区要进一步健全科学的水质监测管理制度,强化水质监测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信,及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监测信息,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五、强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健康城市“12+7”宣传、“相约健康江苏行”、“国际健康城市月”、亿万农民健康促进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专题宣传,普及全民健康素养知识,做好健康素养监测,积极争创“江苏省健康促进示范企业”。
  2.深化“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充分发挥健康苏州大讲堂作用,组织各级健康促进讲师团讲师,深入大讲堂、广大社区、单位开展健康知识巡讲,健康素养知识入户率(城市以社区为单位,农村以乡镇为单位)要达到65%以上。
  3.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和乡镇继续建设主题突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室内和室外健康教育园(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场所标准化建设。已建成的健康教育园(馆)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辐射效应,吸引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生参观学习。
  六、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法制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法制化建设,结合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江苏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督导评估办法》等文件规定,适时修订《苏州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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