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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
(苏文安字〔2011〕1号)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文广新系统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的工作职责,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三区三城”建设和经济转型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委〔2010〕2 号)、《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苏政发〔2010〕126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系统各单位及局机关各处室。

  第三条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 “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促进机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本规定所称“一岗双责”,是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一名成员均应在履行本岗位职责的同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具体责任。“一票否决”是指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对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以及各级领导的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作为评先评优的否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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